為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杭州市應急管理局現對2024年11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曝光。
浙江匯麗印染整理有限公司
違法行為: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6.5萬元的行政處罰
杭州青松印染有限公司
違法行為: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6.5萬元的行政處罰
朱某某
違法行為: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
處理結果:移送杭州市公安局錢塘區分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
伊某某(杭州宇得建筑技術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)
違法行為: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0.1萬元的行政處罰
袁某某(杭州延伸電梯配件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)
違法行為:占用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0.4萬元的行政處罰
杭州延伸電梯配件有限公司
違法行為:占用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
杭州雨航電氣設備有限公司
違法行為: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2.5萬元的行政處罰
杭州宇得建筑技術有限公司
違法行為: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
處理結果: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